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2005年统考试点报名工作的调研

2006-02-27 14:43:30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各位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以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人:
教育部已初步确定2005年统考试点工作计划,今年统考试点工作共安排三次,时间分别为2005年5月、7月和9月,各次考试计划初步确定如下:
一、2005年统考试点工作计划
(一)第一次5月份试点
1、定于5月28日、29日,在北京和西安两个城市进行试点。
2、统考课程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暂不考。考试方式为笔试方式。
3、参加统考试点的高校为:北京和西安两地的试点高校(共21所试点高校)。由两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统一组织报名。
4、考生范围:这21所试点高校在北京、西安两地于2004年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学生。符合统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统考规模控制在2000人左右。
具体范围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21所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在北京、西安两地的学生。
(二)第二次7月份试点
1、暂定7月23日、24日(以正式通知为准),在沈阳、上海、杭州、武汉、广州和成都6个城市进行试点。
2、统考课程有“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进行机考试点,其他课程为笔试方式。
3、参加统考试点的高校为:沈阳、上海、杭州、武汉、广州和成都六地的试点高校共23所。由6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统一组织报名。
4、考生范围:这23所试点高校在六地的于2004年3月10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学生。符合统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统考规模5000人至10000人。
具体范围为: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23所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在沈阳、上海、杭州、武汉、广州和成都六地的学生。
(三)第三次9月份全面试点
1、定于9月24日、25日,全面试点,即全国范围的统考试点。
2、统考课程有“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全部统考课程正式试点,“计算机应用基础”采用机考形式。
3、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都可自愿报名,由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统一申报。考生规模估计在10万以上。

二、统考试点的调研内容
为了保证5月、7月和9月统考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网院协助做好以下调研工作。
(一)请每个网院确定一名统考固定联系人,以便网考办与网院之间的信息畅通。请按照附件一《网院统考固定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提交。
(二)5月和7月参加统考的学生数量调研
为了保证5月和7月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网考办能够较准确的估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请各网院提供预估的参加5月和7月统考的学生数量。调研数据按照附件二《2005年5月、7月统考试点预报名表》格式提交。
(三)网院学生数量及分布情况调研
为了合理设置考点,方便学生参加统考,请各网院将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入学的本科层次学生数量及其分布情况按照附件三《网院学生数量及分布调研》格式提交。
(四)网院学生学号编码规则调研
网考办将为参加统考的考生建立考籍档案,请各网院按照附件四《网院学生学号的编码规则和样例》格式提供本网院学生学号的编码规则和样例,便于网考办制定档案中相关项目的数据格式。
详细的报名工作待教育部完全确定试点方案后再进行。
 
请将下列附表于四月五日前用电子邮件发给yjc@tsinghua.edu.cn.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 />  <a href=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