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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912论文批次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0-04-30 14:38:37

一、 200912论文批次答辩名单公示情况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912论文批次的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我院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加论文答辩:

1)   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已毕业学生毕业时间仅限20097月和20101月);

2)   毕业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   必修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4)   学位外语成绩合格;

我院本次论文答辩共93人申请,经审核共67人符合答辩要求,允许参加答辩。具体审核结果见附件1《直属中心答辩学生名单》。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7日前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

二、 200912论文批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本次答辩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答辩时间

2010515(周六),各学习中心的具体时间见附件2。请各学习中心提前通知学生准时到学习中心按指定方式参加答辩。

2、        答辩相关政策重点说明:

1)   答辩注意事项:

A.        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        答辩内容围绕学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知识点展开;

C.        答辩时允许参考学士学位论文;

D.        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答辩;

2)   答辩成绩

A.        答辩成绩仅记录合格与不合格;答辩成绩在答辩后第三周发布;

B.        如果学生在答辩时,答辩教师对其论文提出了进一步的修订意见或者指出了论文当中存在的错误或问题,要求学生对文章进行再修订的,学生必须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对毕业论文进行再修订,并于答辩结束后的第二周内,将修订后的学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经所在学习中心提交网院。如提出了修订意见,未提交修订稿件或未按修订意见修订的,答辩成绩将记为不及格。

C.        本次答辩成绩未合格的学生,可在一年之内申请二次答辩,但前提条件是申请二辩时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网院每个论文批次只组织一次答辩,拟申请二辩的学生需注意下一论文批次答辩安排通知。

三、 2010年夏季学位申报审批时间

  根据校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时间安排,参加本次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将于20106月进行学位申报,具体时间以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而定。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10-4-30

\ 附件1:200912论文批次答辩名单公示(直属学习中心).rar

\ 200912论文批次答辩时间与地点(挂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