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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06论文批次成绩发布及答辩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2011-11-01 16:21:11
已参加201106论文批次写作的各位同学:
201106论文批次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成绩现已发布, 请参加本批次写作的同学及时查看论文成绩。
论文成绩查询途径:进入学生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课程业务—全部课程--查看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在50分—60分的学生可根据辅导老师评语重新修订,修订论文需在11月4日前发送到 wutaiyan@blcu.edu.cn ,高校根据重交稿件进行再次评阅重新计算成绩。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机会。
一、关于论文成绩的说明:
1.   毕业论文
a)    毕业论文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凡60分以下的学生需参加毕业论文重修。
b)    凡未提交二稿稿件的学生,视为中途放弃,本批次论文成绩以0分记入平台。已提交二稿但未提交终稿的学生,二稿论文作为终稿进行评阅,并按评阅后成绩如实发布。
2.   学位论文
a)    学位论文成绩在60分及以上,自动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并以学位论文成绩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记入平台。
b)    学位论文在60分以下,不能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同样需要进行论文重修。重修时可选择参加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写作。重修申请与毕业论文重修要求相同。
c)    学位论文成绩在60-70分之间的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不必申请答辩。如学生仍希望获得学位,请申请学位论文重修。学生填写重修申请表,学习中心于12月1日前将扫描件发wutaiyan@blcu.edu.cn。重点提示:拟重修毕业论文的学生,如已满足毕业条件,需提交延期毕业申请。一旦上报毕业,则不能再进行重修。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安排:
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由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允许参加答辩。
201106论文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答辩申请对象:
满足下述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参加答辩:
a)   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学生(11年1月或者11年7月毕业)及已达到毕业条件(修满80学分,统考通过)的在读学生。
b)   所有必修课课程的平均分和毕业论文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
c)   已通过学位英语(北京市成人英语三级考试)或者我院自行组织的学位英语/日语综合水平测试的学生。
2.   答辩申请时间:
答辩申请时间:2011年10月28日-11月4日
答辩申请的方式:登录个人平台—我的课程—答辩管理—答辩申请—我要申请答辩处提交答辩申请。
3.   答辩时间:
本次论文答辩将安排在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预计在11月14日在网站发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院公告通知。答辩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4.   答辩内容和要求:
论文答辩的内容为毕业论文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的要求:
a)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   答辩时允许学生参考毕业论文。
c)   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进行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
5.   答辩准备:
拟申请答辩的学生,请按照《论文写作规范》及指导老师意见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订后在2011年11月4日前提交网院,此论文将交给答辩教师以了解学生写作情况。请拟申请答辩的学生认真学习《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上交要求》(见附件1),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发至网院吴泰岩老师处(邮件地址:wutaiyan@blcu.edu.cn)。
6.   答辩成绩说明:
本次论文答辩成绩将于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发布。
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下一个论文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二次答辩必须在毕业后一年之内完成,超过一年者将不再具备答辩资格。
7.   学位申报说明
网院向北京语言大学校学位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2011年12月底或者1月初,具体时间视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而定。
 
北语网院教学部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