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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论文批次答辩学生名单公示及答辩安排通知

2013-05-09 14:38:49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212论文批次的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答辩申请初审情况及有关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2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1. 答辩资格审核条件说明:
我院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加论文答辩:
1)   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已毕业学生毕业时间仅限2012年7月和2013年1月);
2)   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   必修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4)   学位英语、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2. 2012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审核结果
我院本次论文答辩共233人申请,经审核直属学习中心共85人、奥鹏学习中心共43人,符合答辩要求允许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212论文批次直属学习中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公示版)》。
申请答辩且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201212论文批次直属学习中心不符合答辩资格学生名单(公示版)》
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月13日前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
二、 201212论文批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本次答辩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答辩时间:
2013年5月18日,各中心及答辩学生的具体安排将于5月10日挂网公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院公告中关于《201212论文批次答辩具体时间》的通知。
2. 答辩相关政策重点说明:
1)   答辩注意事项:
A.   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   答辩内容围绕学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知识点展开;
C.   答辩时允许参考学士学位论文;
D.   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答辩;
2)   答辩成绩:
A.   答辩成绩仅记录合格与不合格;答辩成绩在答辩后第三周发布;
B.   如果学生在答辩时,答辩教师对其论文提出了进一步的修订意见或者指出了论文当中存在的错误或问题,要求学生对文章进行再修订的,学生必须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对毕业论文进行再修订,并于答辩结束后的第二周内,将修订后的学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所在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提交北语网院。如提出了修订意见,但学生未能及时提交修订稿件或未按修订意见修订的,答辩成绩将记为不及格。
C.   一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二辩不单独组织,需在一年内跟随下个论文批次的答辩进行。每个学生只有2次答辩机会。
三、2013年夏季学位申报审批时间:
我校学位委员会2013年夏季学位授予审批工作将在6月中旬开始。本次答辩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汇总初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批,学位审批结果将于6月底公布,请各学习中心及学生了解。

 

\ 附件1:201212论文批次直属学习中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公示版)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