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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习中心201412考试批次考试通知

2014-10-21 16:56:32

为了指导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现将201412月课程考试的考试计划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考试批次说明

本次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根据考试月份来命名,为201412。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1497日以前所开课程中未通过的课程,不含本学期新选开课程。

2201412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2014126--7

2考试预约时间:20141022--115

a)  预约形式:考生自主预约(须考生自行登录学习平台预约所参加考试的科目)

操作方法:登陆学习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考试预约”—预约相应的课程。多门课程在同一场次下,只能选择一门预约。

b) 可预约课程:本批次考试可预约的课程为学生在历次考试中未通过的课程。

c)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提醒:参加了201408考试批次考试的同学,对未通过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向学习中心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的同时,可先预约考试,如复查结果为通过,将由学院考务取消预约。

3)考场安排查询时间:北京学习中心考务在考试预约结束后进行考场安排。考生可在1120日之后登录学习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在校本部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5-7天登录学习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具体安排以考试当天粘贴出来的为准。考场处显示北语10057+**教室表示考试地点在北语总部)

 具体查询路径:登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点击左侧考试信息及预约”--点击考场安排即可查看。

4 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本考试批次考试成绩将于20151月初在平台发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届时详见学习中心通知201412课程考试成绩复查通知)向相关负责老师提出复查申请,校本部学生直接与北京学习中心联系,复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姓名、入学批次、层次、专业、身份证号码、学号或考号以及需复查的科目逾期学院不受理一切成绩复查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过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平台查询或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5 考试复习

2014115日起,考生可在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下载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关于课程考核形式

       具体考核方式以2014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各种考核方式说明如下:

1A4模式:指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一张A4纸上写上自己认为应该记录的信息,考试时可以携带此份A4一张。此份A4必须手写,打印、复印、粘贴附页均无效。相关详细规定请查看《“A4模式考试方式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2)。

2闭卷笔试: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3传统听力考试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15分钟后收试卷。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

4口语考试:《口译》、《强化口语II》、《日语口译》、《日语口译(二)》、《日语会话(二)》、及《韩语会话(二)》6门课程网上远程考试,即学生在所在学习中心的视频教室参加考试,考官在总部的视频教室通过视频系统进行提问。

考试日期为2014127日。考试时间以网上预约场次为准。

注:在校本部参加考试的考生,口语科目考试采用与考官面对面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考核,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综合楼623室参加考试。

5结课作业:即大作业,预约成功才能于115日后在学习平台相应课程处显示结课作业按钮。

提交路径: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

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4115--1214,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系统自动覆盖之前文档。

6)以网考成绩代: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学生无需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4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7)作业考核:即以作业成绩代课程,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本次考试共有47门课程考核形式为作业考核,具体课程名称以《2014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4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及所占总成绩比重提醒:

114秋作业显示截止日期为322日,但参加12月份考试的同学必须在1214日之前完成作业。若不做作业,将严重影响综合成绩的评定。

2)关于作业的重点提示:本考试批次有47门课程为作业考核。因此要求以作业成绩代的课程,考生须完成14秋的四次作业

3)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比重提醒。听力、语音类课程结课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50%+集中考试成绩×50%以作业成绩代的课程为作业成绩占100%其他考试课程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作业成绩×40%+考试成绩×60%;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完成课程四次作业。

5、课程考试提醒:

1)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  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的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座位号、姓名。

b)  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涂的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

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考生信息填写不符合要求,如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

考号查询方法:登陆学生平台后,点击个人中心,可以查询到课程考号。

c)  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4)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详情见附件3)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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