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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论文批次答辩学生名单公示及答辩安排通知

2018-05-04 15:50:08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712论文批次的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答辩申请初审情况及有关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1. 答辩资格审核条件说明:

我院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加论文答辩:

1)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已毕业学生毕业时间仅限20177月和20181月);

2)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必修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4)学位英语、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2. 2017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审核结果

申请本次论文答辩直属学习中心学生共385人,经审核218人符合答辩要求,允许参加本次论文答辩167人不符合答辩资格,不允许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7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名单审核情况(公示版)》。

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8日前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

二、201712论文批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本次答辩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暂定2018526日和27(具体时间以答辩安排发布为准)

2.参加方式: 1)外地学习中心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到当地学习中心参加远程视频答辩。

2)北京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到达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616室等待答辩。

各中心及答辩学生的具体安排将于518日挂网公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院公告中关于《201712论文批次答辩具体时间》的通知。

三、答辩相关政策重点说明:

1.答辩注意事项:

A.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答辩内容围绕学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知识点展开;

C.答辩时允许参考学士学位论文;

D.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答辩;

2.答辩成绩:

A.答辩成绩仅记录合格与不合格;答辩成绩在答辩后第三周发布;

B.如果学生在答辩时,答辩教师对其论文提出了进一步的修订意见或者指出了论文当中存在的错误或问题,要求学生对文章进行再修订的,学生必须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对毕业论文进行再修订,并于答辩结束后的第一周内,将修订后的学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所在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提交北语网院。如提出了修订意见,但学生未能及时提交修订稿件或未按修订意见修订的,答辩成绩将记为不及格。

C.一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二辩不单独组织,需在一年内跟随下个论文批次的答辩进行。每个学生只有2次答辩机会。

四、2018年夏季学位申报审批时间:

我校学位委员会2018年夏季学位授予审批工作将在6月中旬开始。本次答辩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汇总初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批,学位审批结果将于6月底公布,请各学习中心及学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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