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关于201906论文批次成绩发布及答辩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2019-10-11 14:40:46

已参加201906论文批次写作的各位同学:

201906论文批次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成绩现已发布, 请参加本批次写作的同学及时查看论文成绩。

论文成绩查询途径:登录学生平台论文写作(学生平台左侧)—论文写作(上栏右侧)—论文成绩(下方左侧)。

一、关于论文成绩的说明:

1.毕业论文

a)   毕业论文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毕业论文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需参加下批次论文写作。

b)   凡未提交终稿稿件的学生,视为中途放弃,本批次论文成绩以0分记入平台。

2.学位论文

a)   学位论文成绩在60分及以上,自动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并以学位论文成绩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记入平台。

b)   学位论文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需参加下批次论文写作。

c)   学位论文成绩在60-69分之间的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不必申请答辩。

二、论文重修:

1.申请条件

a)   毕业论文成绩60分及以上,申请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

b)   学位论文成绩60分及以上,申请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

2.申请流程

登录学生平台—论文写作-论文重修申请

3.申请时间

论文重修申请时间:20191014日—111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安排:

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由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允许参加答辩。

201906论文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答辩申请对象:

满足下述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参加答辩:

a)   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学生(20191月或者20197月毕业)及已达到毕业条件(修满80学分,统考通过)的在读学生。(2019  1月毕业的学生最后一次答辩机会)

b)   所有必修课课程的平均分和学位论文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

c)   已通过学位英语(北京市成人英语三级考试)或者我院自行组织的学位英语/日语综合水平测试的学生。

2.答辩申请时间:

答辩申请时间:20191014-1017

答辩申请的方式:登录学生平台答辩管理答辩申请我要申请答辩提交答辩申请。

3. 历史批次学位论文合格,但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查重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a)   在学生申请答辩时,学院对学生论文进行知网查重,并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如查重结果符合要求,可直接等候答辩;

b)   如查重结果不合格,请学生在答辩之前进行论文修改。在此过程中,我们将提供给学生两次查重机会(不含最终稿件查重)。

    4. 关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免考成人学位英语的说明:

a)   已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学生,持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且至学位审核时该等级证书获得时间不超过5年可以免考成人学位英语。(适用1503批次及以后入学批次

b)         学生本人将证书扫描件(标注证书参考地点)在1017日前提交所在学习中心,

学习中心统一汇总后以邮件的形式在1018日发送:wutaiyan@blcu.edu.cn邮箱。

c)   文件命名要求:jpg格式、文件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模板见附件1)

d)   请各中心老师提前做好证书验证工作。

5.答辩时间:

本次论文答辩将安排在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预计在111日在网站发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院公告通知。答辩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6.答辩内容和要求:

论文答辩的内容为毕业论文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的要求:

a)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答辩时允许学生参考毕业论文。

c)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进行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

7.答辩准备:

a)         拟申请答辩且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请按照《论文写作规范》及指导老师意见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订后在20191017日前将电子版提交学习中心,此论文将交给答辩教师以了解学生写作情况。请拟申请答辩的学生认真学习《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上交要求》(见附件2学习中心统一汇总后以邮件的形式在1016日前发送:fuwei@blcu.edu.cn  邮箱。

b)         论文要求word格式,文件名: 专业+姓名+学习中心

8.答辩成绩说明:

本次论文答辩成绩将于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发布。

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下一个论文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二次答辩必须在毕业后一年之内完成,超过一年者将不再具备答辩资格。

答辩过程中认定为论文抄袭的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三、学位申报说明

网院向北京语言大学校学位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2019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视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而定。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