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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12论文批次写作的通知

2021-12-01 14:15:33
202112论文批次写作于121日正式开始,现将本论文批次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1、适用范围:

1)专升本:

1703-2003学籍批次未取得毕业论文学分的在籍学生,且已取得课程学分达到50学分以上;1703学籍批次学生只能撰写毕业论文;专升本1709学籍批次学生最后一次撰写学位论文和申请答辩)

2)高起本:

1709学籍批次已取得课程学分达到100学分以上的在籍学生;

2、时间安排:

202112论文批次的写作周期自202112月至20224月,各写作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3202112论文批次的重点说明:

1)论文申请:

欲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选择“学位论文写作”;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选择“毕业论文写作”。(自201006论文批次开始,学院将毕业论文与学位论文分开管理,论文写作规范已调整。)

2)论文查重:

根据学院论文写作规定,全部论文必须进行中国知网查重。学院为每位学生提供知网查重账号,学生在初稿、二稿、终稿各阶段分别有一次查重机会,请妥善使用。非学院提供账户的查重结果不予承认。

3)论文成绩:

毕业/学位论文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位论文成绩合格者直接取得毕业论文的学分。只有选择“学位论文写作”且论文成绩70分及以上才能申请学士学位。

论文成绩由论文辅导教师根据终稿评定,辅导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4)论文重修:

如第一次论文写作成绩不合格,可在修业年限内申请论文重修,如第一次论文写作被认定为“抄袭”,则重修时不允许申请学位论文。

重点提醒:所有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论文重修,必须及时申请延期毕业。

毕业/学位论文的重修规定如下:

a.毕业/学位论文不及格,必须重修(无需申请

b.毕业/学位论文成绩及格的重修(学生平台自行申请),即:毕业论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学位论文成绩在6069分之间,可申请再次撰写学位论文。

毕业/学位论文重修按正常写作程序进行写作指导,不需缴纳论文指导费用。

4、答辩安排:

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暂不安排答辩。

撰写学位论文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1)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已毕业学生的毕业时间仅限20217月和20221月);

2)学位论文成绩70分及以上;

3)学位论文知网查重低于30%

4)必修课程平均分70分及以上;

5)学位英语、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如论文答辩不合格,可在答辩后一年内(学籍有效期内)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仅随正在进行论文批次写作的学生一同进行答辩。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如答辩过程中论文被发现并认定为抄袭,取消答辩资格

请各位学生严格遵照论文写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写作任务。

如对以上通知内容有疑问,请与网院负责老师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10-53209143     

E-Mailwutaiyan@blcu.edu.cn

 

 

北语网院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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