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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12论文批次成绩发布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4-26 11:06:47

各位同学:

本批次论文成绩已发布, 查询途径:登录学生平台—论文写作(学生平台左侧)—论文写作(上栏右侧)—论文成绩(下方左侧)

一、成绩说明

论文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格;凡低于60分的,需参加下一批次写作;凡未按时提交稿件的,视为中途放弃,成绩记0分。

关于学位论文成绩的特殊说明:

60分及以上的,自动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学位论文成绩记录为业论文成绩,其中:

1. 60分至69分的,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不能申请答辩;

2. 7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答辩。

二、论文重修

1. 申请条件:

1)毕业论文成绩60分及以上或学位论文成绩6069分者,可申请重修学位论文;

2)成绩未及格的学生,可直接参加下个论文批次进行写作,无需申请重修。

2. 申请流程:登录学生平台—论文写作—论文重修申请

3. 申请时间:2021423日—510

三、答辩安排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之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由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其答辩资格,符合条件的允许参加答辩。

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申请

1.申请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答辩:

1)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1年(20207月或20211月毕业,20207月毕业的学生仅有最后一次答辩机会);

2)已达到毕业条件(修满80学分且统考通过)的在读学生;

3)必修课平均分及学位论文成绩均在70分及以上;

4)非外语专业的,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外语专业的,已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英语/日语综合水平测试。

2.申请时间:2021423日—27

3.申请路径:登录学生平台—答辩管理—答辩申请—我要申请答辩—提交答辩申请

4.学位英语证书免考的说明

1)已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如持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且证书获得时间至学位审核时间不超过5年,可免考学位英语(适用于1503及之后的入学批次)。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报考省份必须如实填写。

2)全国网络教育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5.关于以往批次未查重但成绩合格的学位论文

  学院将下发查重权限,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重。查重合格的,申请后可参与答辩;查重不合格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学院将提供两次查重权限(不含最终稿件查重),两次都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答辩。

6.论文稿件的提交

  拟申请答辩的学生,需按《论文格式简要说明》和《关于学士学位论文提交格式及提交补充说明》(详见附件)认真修改并按时提交论文,逾期不能参加答辩。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稿件和知网查重报告统一通过学生平台答辩管理答辩申请处提交。

论文上交格式应为:封面—承诺书—评阅书—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目录、摘要、正文……(表格需填写完整)

论文指导记录表中指导意见,第一次:下达任务书(只写这五个字就可以);第二次:开题报告评语;第三次:初稿评语;第四次:二稿评语;第五次:终稿评语。

  提交时间:423日—427

(二)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

答辩将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答辩学生名单和时间安排将于答辩前在学院官网公告发布。

2.答辩要求:

   1)答辩总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脱稿陈述论文梗概;

2)答辩时允许参阅论文;

3)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汉语普通话答辩。

3.答辩成绩: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发布

4.二次答辩:

   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下个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学生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二次答辩必须在毕业后一年之内完成,超过一年的,将不再具备答辩资格。

 答辩过程中被认定为抄袭的,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四、学位申报说明

学院向校学位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为2021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视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而定。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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