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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

2022-06-14 16:04:4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学生学籍相关规定做如下重申:

一、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生有效的学习期限(高起专、专升本层次5年、高起本层次7年)内,督促学生完成学业,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学籍作废。

二、加强在读生学籍学年注册工作。在学生学籍有效期内,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对学生的学习状态进行确认,做好学生的学籍状态变更工作。

三、加强对学生学历档案的管理。学生学历档案作为学生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学生须妥善保存,存放到单位人事处或人才交流中心,不得个人私拆,谨防因保管不善导致损毁和丢失。

学历档案每个学生只有一份,个人私拆不办理重新封装,损毁和丢失不能补办。学生损毁或丢失档案后,确因个人原因需要档案文件的,可通过所在学习中心向学院申请成绩单证明和毕业证明各一份。

四、加强对学生入学资格的复审工作。学生的入学资格是学生是否能够具有正式学籍的前提。学院不仅在学生入学时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在学生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学院仍会组织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对于学生在入学时提供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学历证书者,一经查出,取消学籍或学历,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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